6月20日,清苑区召开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崔建民、黄伟、张东兵、李海涛等区领导参加会议。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张东兵通报了清苑区2017年度省级文明城区测评成绩。根据河北省文明办下发的《2017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测评分项成绩》,2017年度清苑区测评总分92.5717分,在保定市所辖各区排名第一,在全省47个市辖区中排名第13。
副区长刘爽传达了《保定市清苑区文明城区创建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暨街长制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清苑区将在城区及城郊村实施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责任制暨街长制和楼院长制。区级领导干部分别担任城区主次干道的街长,区直单位及开发区、城郊村所属乡镇主要领导分别担任主次干道责任路段的段长或小街巷(胡同)的巷长。发动全区上下以环境秩序整治为重点,持续开展宣传动员、教育培训、文明劝导、环境整治、秩序规范等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城区环境不断优化,城区形象全面提升,建设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魅力清苑。
教育、执法、城区办、市场监管、交警大队等单位就创城工作做了表态发言。
就做好清苑区下一阶段创城工作,区委书记崔建民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把握形势,准确定位,切实增强我区创城必胜的坚定信念。创建文明城区责任在肩,全区上下一定要在基础设施水平、居民参与积极性等薄弱环节采取措施,补齐短板,上下一心,合力攻坚。二要明确方向,持续发力,全面提升我区文明城区创建的整体水平。要咬定目标、全面突破、坚持“八个同步”,切实抓好: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和“街长制”责任落实,户外广告治理,环境卫生、经营秩序、交通秩序整治,社区环境改善,志愿服务开展,创城教育宣传,窗口行业服务规范,创城资料收集整理等重点工作。统筹把握,精准发力,务求确保创建效果。三要健全机制,强化责任,确保我区创城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健全机构、巩固队伍,立足实际、细化方案,强化考核、务求实效,加强监督、及时整改,为把清苑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区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