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苑区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违法人员张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金。
6月16日上午9时许,冉庄镇蒋庄村村民张某因自家西瓜在冰雹中受损,煽动村民一百余人准备到张望公路堵路、滋事,经乡镇工作人员反复劝说无效,区公安局依法将张某强制带离现场。经过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伍百元。
“6.13”冰雹灾害发生后,清苑区委、区政府全力以赴抗灾救灾,几天来,广大受灾群众在民政、农业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已经开始逐步恢复农业生产,但仍有极少数人,组织、煽动群众堵路、滋事,妄图以此给政府施压,从而达到其不合理要求。其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抗灾救灾工作的正常进行,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张某的案件证明,法律底线不容触碰,在任何情况下,绝不存在法外之时,法外之地,法外之人,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